作者: PTS | 公共電視 – 2013年1月9日 下午8:00
松山機場候機室裡的餐廳、傳出有顧客吃到蟑螂,當場跑到廁所狂吐。餐廳承認的確有這件事、表示可能是甜不辣的醬料罐、蓋子沒蓋好、才會讓蟑螂跑進去。雖然業者強調已經緊急消毒、未來一定會改善,但松山機場還是決定先罰款3萬元,並且在下一次招標時列入紀錄。
國家門面的餐廳又出問題,7號有旅客在松山機場要搭機前往日本羽田,在出境候機室的亞熱帶餐廳,花70元買一碗甜不辣,吃到最後才發現,裡面有一隻小蟑螂。
==電話訪問 餐廳業者 賴小姐==
我們那個醬料
都是密封蓋子有蓋好的
不過那天早上有客人
不小心有把蓋子打破了
就換一個新的 我們只是在想
是不是時間差上面的問題
餐廳業者強調,未來會檢討換醬料罐的流程,也已經緊急消毒環境,但這名顧客拍了照片、貼上網路,還說自己看到蟑螂吐了五分鐘,引發許多網友討論,民航局也緊急決定,要罰這家餐廳三萬塊。
==旅客==
應該衛生局也要罰吧
我覺得不夠
==旅客==
應該就把它撤銷吧
應該就換一家
比較乾淨的商家過來
旅客表示,畢竟機場是國際門面,餐廳的衛生條件應該更嚴格,對此松山機場表示,這家餐廳在松山機場已經經營十年,明年底還會重新招標,到時候這家業者犯的錯,也會列入評選的成績。
記者林珍汝 郭俊麟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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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 2013年1月10日 上午4:36
〔自由時報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天啊!公車站好臭!」民眾抱怨,新北市三重區成功路重新大橋站候車亭鄰近廚餘回收場,臭氣熏人,每回乘客等公車時,都得掩鼻憋氣,附近居民「臭」不堪言。因廚餘場屬私人土地,桶上加蓋處理,雖多次開罰,但問題存在數年,未獲改善。
環保局︰已開罰七次
環保局稽查科科長許嘉綺回應,此處為廚餘回收轉運點,自民國九十九年九月至一○二年一月已開罰七次,共開罰一萬五千八百元,其中,針對臭味衍生的空氣污染開罰一次,環境衛生汙染開罰六次,此案督導多年,已留置勸導單,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乘客︰盼速遷移站牌
福德里里長吳叄寶表示,居民常向他反映,此處一到夏天,臭味四散,連窗戶都不敢開,曬在外面的衣服也沾染廚餘味;乘客說,候車時,聞到陣陣酸腐味,令人作嘔,不戴口罩真的受不了,盼速遷移站牌。
交通局︰暫時無法遷
交通局回應,重新大橋站候車亭位於重新橋及中興橋之間,交通流量龐大,因附近已經沒有多餘腹地,考量公車靠站所需空間,暫時無法遷移,若強制遷移,擔憂引發附近商家反彈。
議員︰該建物屬違建
新北市議員李倩萍抨擊,廚餘場為嫌惡設施,已歷經兩任里長,民眾陳情、投訴滿天飛,此建物屬違建,但多年來未妥善處理,她質疑公部門有包庇或縱容之嫌,要求公所查報拆除大隊釐清。
李倩萍說,遷移公車站牌治標不治本,臭味問題仍然存在,應針對廚餘或資源回收單位訂定詳細規範,由公部門輔導改善,杜絕類似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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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新聞網 – 2013年1月10日 上午5:51
交通新制上路,路邊停車巡管員及警務人員,公務執勤使用掌上電腦,算不算違規行為?桃園縣交通大隊表示,按照目前的法規,都屬於違規行為,已經請委外公司員工及警察同仁遵守規定,以免在現行法規未修改前違規受罰。(李明朝報導)
交通新制一月正式上路,警方展開取締低頭族,但是對於縣政府委外路邊停車巡管員,騎著機車開單等流程使用掌上電腦,是不是算違規行為,對此,桃園縣交通大隊執法組林明賢組長表示,按照目前的法規,屬於違規行為之一,已經轉請交通局,請委外公司員工要遵守規定。
另外,有時警方人員騎乘機車執行公務,也會透過小電腦查詢車籍等資料,警方人員表示,這種行為同樣屬於違規,已請員警騎機車執勤時,必須在機車「停妥、靜止、不占用車道」的前提下使用小電腦。
對於公務人員在執行公務時,使用小電腦,警政署已徵詢各縣巿的看法,可能透過解釋或者修法來排除現行規定,讓執行公務的公務員避免違規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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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news – 2013年1月10日 上午11:17
社會中心/宜蘭報導
又是酒駕釀禍。10日清晨3時左右,國道5號40.5公里南下宜蘭交流道附近,發生一起車禍意外,小轎車自撞護欄導致連結槽化車追撞,小轎車駕駛受重傷,雖從鬼門關前救回一命,但他身上的酒精濃度相當高!
一名25歲許姓男子駕駛小客車行經國道5號南下40.5公里處,自撞內側護欄後,逆向停在內側車道,後方一輛聯結槽化車追撞上去。警方在4點全線封閉國道5號宜蘭段,直至5點半才排除意外,恢復通行。
羅東博愛醫院院方指出,許男頭骨破裂、氣胸與多處開放性骨折,「肉眼看到時整個人都變形」,急救後恢復生命跡象,尚在加護病房觀察。但身上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85毫克,警方將繼續調查意外發生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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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 2013年1月10日 下午12:19
1名男子10日凌晨疑似酒駕行駛國道5號,撞到路旁護欄後車子成逆向,隨即被大貨車迎面撞上,目前嚴重昏迷在醫院觀察中。(警方提供)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傳真 10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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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東豪 | 新新聞周刊 – 2013年1月10日 下午1:30
台電、中油、台水與台鐵,分屬經濟部與交通部管轄,這些國營事業連年虧損,雖然不能編績效獎金預算,卻有許多不同名目的「其他獎金」與專案獎金,其項目琳瑯滿目、千奇百怪的程度,令納稅人咋舌。
雖然立法院朝野協商決議,限制未來國營事業「績效獎金」不得超過一.二個月,「年終獎金」(績效+考成)總額將不超過三.二個月,但各國營事業其實還有許多琳瑯滿目、千奇百怪的各種獎金,光是「其他獎金」,其中十二家國營事業與勞保局就編了十一億五九○萬九千元,實在有夠肥!
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目前行政院下共有二十五個國營事業單位,一年的人事費用就高達一七九六億七八四六萬元,其中交通部、財政部與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人事費用就高達一七三五億六九五二萬餘元,占整體國營事業人事費用的九六.六%。但造成國營事業連年虧損的主因,包括台電、中油、台水與台鐵,分屬經濟部與交通部管轄,這些單位因為虧損,雖然不能編績效獎金預算,卻有許多不同名目的「其他獎金」與專案獎金。
營運虧損,未發績效獎金 「其他獎金」卻只增不減
以台鐵為例,因營運虧損,未發績效獎金,僅核發考核獎金和其他獎金。然而,台鐵每年編列的「其他獎金」名目卻只增不減,而且二○一三年度的「其他獎金」更高達七億八千三百多萬元,為近四年來最高金額!
台鐵的「其他獎金」包括:營運獎金、無責任事故獎金、駕駛安全獎金、服務獎章獎金、交通專業獎金、春節出勤獎金、補票提扣獎金等多項。
以營運獎金為例,多年來被台鐵員工視為薪資,因為除非被記大過,因案免職,或是借調其他單位,未在台鐵實際任職等因素外,幾乎所有台鐵員工都可以支領營運獎金。
確保乘客搭車安全 是基本責任,竟發獎金獎勵
此外,台鐵的補票提扣獎金,原本應該只分配給補票員、協助的服務生、當值收票員、主管業務的副站長、站長及相關業務等基層員工與主管,但台鐵硬是把平快車與對號車的補票收入,分別提出一成及二成給運務處及「局長專戶」,讓非相關業務的台鐵高層都能雨露均霑分配到補票提扣獎金。
奇怪的是,台鐵還有無責任事故獎金、駕駛安全獎金,安全駕駛不是台鐵應該有的基本態度嗎?時至今日,還要靠無責任事故獎金、駕駛安全獎金來獎勵台鐵員工確保乘客搭車安全,這是民間企業難以想像的事。
虧損累累的台電也有類似情形,台電在核電廠有「核能電廠貫徹核能安全獎勵要點」、「核能機組連續運轉激勵要點」,編列各式獎勵獎金。事實上,這些千奇百怪的獎金,早已變成是員工薪資的另一種名目。
再以台電的進口燃煤「快裝快卸獎金」為例,台電二○一三年編列一億三一一六萬六千元預算,這筆錢是為了減低進口燃煤的購運成本,可以領「快裝快卸獎金」的台電員工,僅包括卸煤作業、碼頭值班、營運及設備維護相關人員、電廠正、副廠長。
但是,台電在「快裝快卸獎金」處理要點又規定,將該科目年度結算盈餘提列二十%當作滯延費準備金,然後又規定在滯延費準備金保留四%,讓台電高層有權核發給對進口燃煤有貢獻,但不在適用範圍的人員;同時又保留六%,供燃料處保管做為即時獎金。台電的「快裝快卸獎金」原本要獎勵現場工作人員,但硬加這兩項規定,就成了長官的行政裁量獎金,也就難逃浮濫發放的批評。
浮濫發放行政裁量獎金 員工視獎金為薪資的一部分
事實上,獎金發放應該針對特殊、非常態的貢獻或績效為前提,但是各國營事業這林林總總的獎金,卻是要求國營事業員工在本業上維持應有的表現,或是放寬適用對象,造成人人有獎的浮濫現象,甚至讓國營事業員工將這些獎金視為薪資的一部分,外界批評國營事業績效不彰、獎金浮濫發放,也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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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 – 2013年1月10日 下午2:06
好心救人反被撞死!國道中山高速公路,昨晚發生連環車禍,被追撞的聯結車司機下車察看,打算要救人,沒想到瞬間又被後方一部小轎車撞飛到路肩,送醫不治。
國道一號北上員林路段,銀色自小客車突然追撞前方聯結車,拖行近兩百公尺,小轎車車頭幾乎全毀。聯結車司機發現不對勁,下車察看,發現轎車駕駛被卡在車內,好不容易剛拉出人。後方,另外一輛車急駛過來,3部車撞成一團,聯結車司機被彈飛五公尺遠,掉落到外側車道。來不及煞車的肇事駕駛,一臉懊悔,再三強調,真的沒注意到前方有事故。
好心救人的聯結車司機陳威廷送醫不治,到場處理的警察也深表遺憾。兩部自小客車幾乎全毀,衝撞聯結車的駕駛被救出後,經查證有喝酒,酒測值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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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 – 2013年1月10日 下午2:08
又發生酒駕肇事車禍,今天淩晨再國道五號發生一起嚴重的車禍意外,一輛自小客車先是撞向內側護欄,造成車輛180度大轉彎,被撞昏的駕駛沒有查覺己經逆向,還繼續往前開,結果遭高速行駛的水泥車迎面撞上,小客車駕駛當場沒了呼吸心跳,目前正在醫院急救當中。
車禍的現場一片淩亂,被撞的小客車車頭幾乎全毀,整個凹陷,車窗玻璃散落一地,不難想像當時的撞擊力道有多大。這起車禍意外發生在週四淩晨三點,由許姓司機駕駛的自小客車在國道五號南下路段,先擦撞到護欄,接著翻轉到對巷車道,當時駕駛似乎不知道自己已經逆向,還繼續開,不到三分鐘就被水泥車撞個正著。
驚魂未定的水泥車駕駛表示,他發現對向有來車時,只看到一盞燈,還以為是摩托車,沒想到看清楚是小轎車時,己經閃避不及撞了上去。由於撞擊力道太大,兩輛車的駕駛座全毀,保險桿也被撞掉。
小客車駕駛在送醫後,測出酒精值高達零點八五,疑似就是酒駕釀成悲劇,目前還在醫院急救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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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 2013年1月10日 下午3:54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0日電)台中市政府法制局今天公布去年消費糾紛案件統計,以電信服務最多,但爭議性最大的則以中古車里程數造假最嚴重。
根據法制局統計101年消保糾紛案件共3258件,較民國100年的3043件增加215件,前3名依序是電信服務276件、補習班250件、車輛(含新車及中古車)204件。
法制局分析101年消費糾紛案件顯示,發現中古車里程數造假、補習班拒絕退費等糾紛爭議最大,為保障消費者,法制局建議中央建置中古車里程數資訊查詢平台,交通部已回文表示將在6個月內建置。
法制局指出,市府教育局也已針對補習班的退費規定,修改管理辦法,新法於101年底已上路,實質保障消費者。
主任消保官康馨壬指出,中古車里程數造假的消費糾紛很嚴重,甚至有消費者寫信到市長信箱指台中市的中古車業是「詐騙集團」,業者被消費者投訴,但因沒有違法,態度「皮皮」甚至蠻橫,消費者常當冤大頭。
為遏止這種情況,法制局101年針對中古車業進行宣導、輔導、稽查,只要消費者提供里程數造假的資料,法制局即將資料移送地檢署,101年移送近10件。
康馨壬說,目前已有1件中古車業者被檢方依詐欺罪起訴,受害者是一名來台工作的韓國人,到台中買中古車,里程數14萬公里被調為6萬公里,而向消保官投訴。10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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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廣播 – 2013年1月10日 下午4:50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統計、分析101年消費糾紛案件,發現中古車里程數造假、補習班拒絕退費等糾紛爭議很大!為保障消費者,市府法制局建議中央建置中古車里程數資訊查詢平臺,交通部已回文表示將在六個月內建置;市府教育局也已針對補習班的退費規定,修改管理辦法,新法於101年底已上路,實質保障消費者。
法制局統計101年消保糾紛案件共3,258件,較100年的3,043件增加215件,前三名依序是電信服務276件,較100年減少1件;補習班250件,較100年增加65件;車輛(含新車及中古車)204件,較100年增加28件。
至於消費者最後申請「調解」的案件101年313件,較100年275件增加38件;依前三名依序是不動產業42件、車輛36件、補習33件。
主任消保官康馨壬指出,中古車里程數造假的消費糾紛很嚴重,甚至有消費寫信到市長信箱指臺中市的中古車業是「詐騙集團!」業者被消費者投訴,但因沒有違法,態度「皮皮」甚至蠻橫,消費者常當冤大頭。
為遏止這種情況,法制局101年針對中古車業進行宣導、輔導、稽查,只要消費提供里程數造假的資料,法制局即將資料移送地檢署,101年移送近10件。
康馨壬說,目前已有1件中古車業者被檢方依詐欺罪起訴,受害者是一個來臺工作的韓國人,到臺中買中古車,里程數14萬公里被調為6萬公里,而向消保官投訴。
由於法制局雷厲風行,已達嚇阻作用,中古車業者多半在消費者申請調解前就退費,所以101年進入調解的案件反而較100年減少,由44件減為33件。
法制局長林月棗則指出,受限於個資法,有中古車業者及消費者反映,無法查出中古車前手車主的里程數資料,因此法制局行文中央相關單位,要求盡速建立中古車里程數資訊查詢平臺,交通部日前已回文表示將在六個月內完成建置,屆時這類糾紛可望減少。
至於補習班的糾紛,很多是美語、電腦補習班的糾紛案,業者以補習半年送2年課程做行銷,補習費往往高達10萬元,消費者中途因工作或其他事由無法繼續上課,要求退費,業者以2年課程是免費贈送而拒絕退費,導致消費者損失,感覺被騙。
康馨壬說,市府教育局於101年9月修正補習班的管理辦法,這類加贈的課程安排在付費課程開始後才上的,如果消費者無法繼續上課,業者一樣要退費,這個規定已於101年12月14日上路,對消費者有實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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