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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2013年5月6日 下午10:04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6日電)有民眾假日利用自家小客車,在車站、營區或景點攬客賺外快。交通部公路總局提醒,自小客違規營業可罰鍰並吊扣牌照2個月。

    公路總局說,自小客如果私自攬客並收取費用,會影響合格業者權益及市場秩序,遭取締將依違反公路法,裁處罰鍰新台幣5萬元,同時吊扣車輛牌照2個月。

    公路總局提醒,民眾上私自攬客的自用小客車,可能發生中途被強迫下車,或被誆騙高額車資等行車糾紛,對旅客安全缺乏保障。如發生交通事故,也無法獲得乘客責任保險理賠。

    民眾如果發現有自小客違規營業,可向公路總局各監理單位檢舉。102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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