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2013年4月21日 上午8:44

〔自由時報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45歲王姓男子昨天凌晨3點多,酒後迷迷糊糊地騎著腳踏車上了福爾摩沙高速公路,還逆向騎在南下內側車道,與1輛休旅車擦撞,所幸休旅車駕駛緊急閃避,王男被休旅車後照鏡碰倒、無礙,警方直呼︰「(王男的)命真的是撿回來的!」

騎800公尺 休旅車擦撞

國道2隊警方調查,王男是宜蘭縣人,日前隨雇主到苗栗市工作,昨天凌晨3點多,騎腳踏車從福爾摩沙高速公路後龍交流道南下出口,逆向騎上國道,並沿著內側車道騎了約800公尺後,與1輛行駛在內側車道的休旅車擦撞倒地。

「真的嚇死我了!」40歲林姓休旅車駕駛說,他以時速約100公里的速度行駛在內側車道,突然發現前方有人沿著中央分隔島逆向騎著腳踏車,「發現時大概不到1公尺」,他緊急煞車並把方向盤往右打閃避。

林男說,他隨即聽到「啪」的一聲,將車子往前滑行約300公尺,在路肩停下後,發現左側後照鏡破裂,但回頭卻看不到被他撞到的人影,趕緊通報警方。

國道警方說,他們接獲通報前往,王男仍繼續逆向騎著腳踏車,雖然當時車流少,仍讓人為他捏一把冷汗。警方將他攔下帶離時,發現他渾身酒氣,測得呼氣酒測值為0.77。

王男供稱,前天晚間6點多,在工地喝了2瓶啤酒後,要回老闆在苗栗市中華路租下的宿舍,因路況不熟,不知道騎上高速公路,被擦撞倒地後,發現無大礙,爬起來又繼續一路順著「外側」往北騎。

疑似智能不足 警未開罰

國道2隊隊長陳英傑表示,目前交通法規僅就「動力」交通工具對酒駕究責,但國道僅供汽車行駛,機、踏車或行人誤闖國道,可開罰3000到6000元,不過警方發現他疑似智能不足,說話詞不達意,僅予警告未開罰。

由於15日才發生桃園縣林姓消防隊員,酒後駕車從三義交流道逆向開上中山高速公路,與1輛小客車碰撞,造成31歲賴姓女駕駛傷重死亡的憾事,陳英傑呼籲民眾「酒後真的不要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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