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2013年3月21日 下午1:34

〔自由時報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高市府交通局計畫今年增辦高市北區違停車輛委外拖吊,但送議會審查卻有附帶決議,引來執法從寬的批評。

高雄市違停拖吊試辦委外經營已十多年,過去僅限東、西區(新興、前金、苓雅區與前鎮區部分區段),其他區域違規停車向來由交通大隊公有拖吊隊負責執法。

交通局一直想將違停拖吊委外擴及北區,但送議會審議一直碰壁,日前議會審議交通局停車場作業基金時總算放行,但附帶決議:「未來委外民間拖吊違停車輛,只限併排停車、消防栓前、八米以上道路的交岔路口十公尺內紅線處、公車停靠區、身心障礙停車格、車道出入口、禁停車輛的人行道,以及經送議會備查,由交通局公告的重要紅線路段。」

對於違停拖吊「從寬執法」,不少民眾肯定民代體恤百姓疾苦;但也有民眾憂心,若違停拖吊只針對八米以上巷道,那日後八米以下巷道、包含六米消防通道巷弄違停不就不用拖吊,到時一堆汽車停進巷弄,發生火災影響消防車進出救災,誰要負責?  拖吊業者陳塽得昨更痛批,若要如此從寬執法,交通局乾脆不用委外,直接由市警局交通大隊派車拖吊就好。他同時自嘲,「如果未來東西區委託民間違停拖吊也比照辦理,黃線與八米以下巷道都可以違停,那拖吊業者恐怕要倒了!」

這項違停拖吊新制,明顯從寬執法,未來民眾違停車輛如果未在上述區域,包括違規停放黃線、卸貨車格、計程車格、警備車格或佔用機車格,車輛都不會被拖吊,充其量僅會收到警察告發違停的罰單。

不少機車族市民說,「以後開雙B名車的有錢人根本不用怕違停,反正把罰單當停車收費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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